“傍名牌”的茶叶包装竟是“三无”产品 有关部门表示:涉嫌商标侵权将被追责 日前,市工商、质监、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在联合执法过程中,发现我市有些茶叶经营户擅自使用未经授权的“天目青顶”、“西湖龙井”茶叶包装,涉嫌商标侵权。 在石镜街及天目路上的几家山货店里,检查组发现了各种规格不一、不同材质的“天目青顶”、“西湖龙井”茶叶包装,其中有纸盒、铁罐、瓷罐,很多茶叶盒上除了产品名称,什么都没标注。经检查,这些店内所售茶叶罐并未经过授权,而所售名牌茶叶也实为散茶叶罐装。一位经营户表示,这些印有名牌商标的茶叶包装,都是从厂家定制购买。 检查组随后又突击检查了生产制作这些茶叶包装的厂家。在一家位于锦城的门店里,检查组发现了3个“天目青顶”包装样品,10多个“西湖龙井”包装样品。该厂家不仅未经授权使用这些注册商标,并擅自生产销售包装,大部分包装竟还是“三无”产品,连生产厂家、厂址、电话号码都“省略”了,另外部分许可使用的产品也存在质量不合格现象。 据了解,这些“傍名牌”的茶叶包装之所以不能售卖,是因为其商标都已被相应的茶产业协会注册,之后生产和销售“天目青顶”、“西湖龙井”商标的茶叶包装都需要经过协会授权和监制,否则不能制作和销售。经授权印制的茶叶包装,都明确表明茶叶品牌、产地和生产企业(合作社)等信息,一般还贴有国家地理防伪标识等。 针对这些问题,检查组责令相关企业和经营户停止继续生产或使用侵权茶叶罐,不执行的将以违反商标法被处罚。此次检查活动还了解到我市某些授权使用“天目青顶”商标的企业存在私自售卖茶叶包装现象,扰乱茶叶市场,检查组表示将追查到底。 |